交通部公路局公告,為維護高速公路行車安全及降低貨櫃車超載情形,自今(113)年10月1日起,全面實施貨櫃車行經設有動態地磅系統之地磅站時,如車號未顯示於地磅站前門架上方之資訊可變標誌(CMS),則應進地磅站過磅;如CMS有顯示自身車號,方得免進地磅站過磅。未依前述規定進站過磅者視為逃磅,可處新臺幣9萬元罰鍰。
※提醒進出口廠商,為避免因貨櫃超重導致違規處罰,請務必準確核實貨物的實際重量,同時留意貨櫃貨物重量在規定重量範圍內裝載,並與所合作之拖車業者再三確認因應作法,共同為確保貨物運輸安全及通關順利。
※因拖車車款不同,實際車頭、板架、空櫃、駕駛人體重...等重量皆有落差,另還有磅差、有無超重通行證,皆需列入考量,一切數字仍以實際過磅為主。
●以下貨物重量僅供參考,實際可裝載之貨重,請務必與合作之拖車進行確認●
相關影片: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-動態地磅系統
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AUYU_QfnjlI
參考文章:
https://www.freeway.gov.tw/Publish.aspx?cnid=193&p=37156
https://finance.ettoday.net/news/2802079
https://finance.ettoday.net/news/2801273